同力机械净利滞涨违规频现 董事长登失信名单未披露?

时间:2020-10-16 11:37:14

证监会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10月15日审议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力机械)的首发申请。同力机械前身系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同力有限),由姜坤华与李国平控制的丹阳日升于2003年合资设立。2013年,姜坤华将其持有的同力有限41.18%股权作价人民币1150万元转让予李腊琴。2018年8月,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同力机械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公司产品主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同力机械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拟募集资金7.83亿元,其中,5.70亿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7300.00万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同力机械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李国平与李腊琴为夫妻关系,李铮、李静分别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之子女。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力机械控股股东李国平持有公司45.09%股权,李腊琴持有公司32.38%股权,李铮、李静分别持有公司4.57%股权。同时,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99.00%、1.00%股权,李国平持有丹阳合力13.75%的出资份额并任丹阳合力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2017年12月15日,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丹阳日升及丹阳合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03亿元、12.15亿元、13.89亿元、15.1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0亿元、9244.84万元、1.17亿元、1.14亿元。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21%、14.30%、8.82%,但2017年与2019年却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2017年净利润同比下滑8.00%,2019年净利润同比下滑2.20%。 

  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44亿元、14.52亿元、15.70亿元、17.0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03.84万元、2.06亿元、1.02亿元、1.28亿元。同力机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净利润不匹配。2018年,同力机械在净利润同比增长26.5%至1.17亿元的前提下,经营现金流从前一年的2亿元降至1亿元。2019年净利润虽下滑,经营现金流却有所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资产总额分别为9.40亿元、9.05亿元、10.16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6.10亿元、4.14亿元、4.10亿元。同期,流动资产分别为6.45亿元、6.12亿元、6.94亿元;流动负债分别为6.05亿元、4.10亿元、4.0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91%、45.73%、40.39%。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同力机械应收账款分别为2.68亿元、3.06亿元、3.21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6、4.59、4.58。应收票据分别为1101.13万元、1376.19万元、496.84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存货分别为1.91亿元、1.69亿元、1.80亿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4、6.24、7.02。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同力机械短期借款分别为1.70亿元、2.10亿元、1.9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8%、10.02%和9.86%,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研发投入分别为3441.46万元、3904.20万元、4486.33万元。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9.84%、30.13%和20.85%,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下降的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分别为21.66%、19.16%、18.87%。同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51%、19.15%,18.82%,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4.08%、22.06%、22.92%。公司近3年综合毛利率均低于同期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由前五大客户带来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76亿元、11.37亿元、12.65亿元,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27%、81.85%和83.70%。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8.35亿元、10.14亿元和11.50亿元,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43亿元、4.95亿元、5.96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10%、48.79%、51.86%。同力机械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逐年攀升。 

  值得关注的是,同力机械董事长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同力机械在招股书中却对此只字未提。据中国企业报经鉴报道,同力机械法定代表人李国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被起诉。在判决生效后,由于未执行判决,在2018年5月18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8月1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国平、贺明信拘留、罚款决定。 

  招股说明书披露,李国平为同力机械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关于上述纠纷案中的李国平,是否就是发行人董事长李国平?若属实,董事长被拘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为何只字未提?其高管资质是否存在瑕疵?同力机械并未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复。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辅导备案两个月前,IPO申报前一年内,同力机械于2018年12月新引进了三名股东,分别为宜安投资、孟林华以及曦华投资。其中,宜安投资以2084.6万元认购同力机械280万股(持股比例2.22%),孟林华以1228.43万元认购165万股(持股比例1.31%),曦华投资以1153.98万元认购155万股(持股比例1.23%)。 

  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同力机械IPO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问询,要求同力机械说明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 

  IPO前夕,同力机械于2017年对实控人旗下4家公司进行了重组。需要指出的是,同力机械收购这四家子公司的价格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价值。其中,江苏创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3621.32万元。江苏华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3025.21万元。重庆华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3029.43万元。鹤山协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612.76万元。而截至2016年末,江苏创力的净资产为9204.18万元;江苏华力的净资产为6976.69万元;重庆华创的净资产为3294.26万元;鹤山协力的净资产为2257.5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8、2019年,上述4家收购的子公司为同力机械贡献了超八成营收。以2019年数据来看,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4家子公司实现的营收分别为34403.52万元、61736.18万元、26725.67万元、9914.19万元,合计营收占同力机械营收(15.12亿元)的比重达到87.83%。同期,上述4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978.81万元、1647.07万元、3348.94万元、674.37万元,合计净利润为8649.19万元,占同力机械2019年净利润的比重达到75.61%。 

  而2018年,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4家子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5.35亿元、8618.91万元和2.2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96.08万元、1127.98万元、425.96万元和3038.16万元。以此计算,这4家公司2018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1.81亿元,实现净利润7688.18万元,在同期同力机械合并报表的营收和归母净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85.03%和65.71%。 

  同力机械一方面欲上市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却大手笔分红、且有“闲钱”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同力机械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为9244.84万元,现金分红却高达1.22亿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132.35%。同时,2017年和2018年,同力机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3642.00万元和3300.00万元。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频现违规。据招股书显示,同力机械及其子公司发生6起违规事件,其中涉及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2017年6月6日,同力机械因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被罚11万元。 

  2016年11月28日,子公司江苏华力因于开发区嘉荟新城社区通港路北侧存在占地建设情况,丹阳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江苏华力退还占用土地并处以6.93万元的处罚;2017年11月,子公司江苏华力二车间不锈钢油磨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罚23万元。 

  2017年3月9日,子公司江苏创力因未按规定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验,被罚1000元。 

  2016年9月19日,子公司重庆华创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并处以5万元的处罚。2016年11月15日,因重庆华创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重庆市合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以3万元的处罚。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现象,其中,2017年公司近六成员工未缴纳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员工总数分别为1243人、1318人、1393人,社保未缴纳人数分别为142人、119人、83人,占比分别为11.42%、9.02%、5.96%;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分别为727人、459人、137人,占比分别为58.49%、34.83%、9.83%。 

  中国经济网向同力机械招股书指定邮箱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拟冲刺上交所主板 4名实控人系家族成员 

  同力机械前身系江苏同力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同力有限)。2003年姜坤华与李国平控制的丹阳日升合资设立同力有限,经营范围为精冲模、精密性腔模、模具标准件、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为102万美元,投资总额为145万美元。 

  同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3年,姜坤华因年龄原因,其希望回笼资金,提议退出同力有限。经过姜坤华与李国平、李腊琴夫妇协商,其持有的同力有限股权由李腊琴承接。2013年11月23日,姜坤华与李腊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姜坤华将其持有的同力有限41.18%股权作价人民币1150万元转让予李腊琴。李腊琴已用其自有资金全额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8年8月,同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同力机械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电梯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扶梯部件、直梯部件和电梯金属材料等三大类,公司产品主要涵盖了电梯金属配套产品的绝大多数类别,是行业内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能够满足整梯制造企业的“一站式、多样化”采购需求。 

  同力机械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26亿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未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同力机械本次拟募集资金7.83亿元,其中,5.70亿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7300.00万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同力机械控股股东为李国平、李腊琴,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为丹阳日升、丹阳合力。 

  李国平与李腊琴为夫妻关系,李铮、李静分别为李国平、李腊琴夫妇之子女。李国平家族四人之间这种基于血缘的紧密亲属关系,是其作为家族成员可以对同力机械实施共同控制的前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力机械控股股东李国平持有公司45.09%股权,李腊琴持有公司32.38%股权,李铮、李静分别持有公司4.57%股权。同时,李国平、李腊琴分别持有丹阳日升99.00%、1.00%股权,李国平持有丹阳合力13.75%的出资份额并任丹阳合力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2017年12月15日,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丹阳日升及丹阳合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认报告期内各方均保持一致行动且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相关决定;在行使有关股东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董监高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均保持一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李国平,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李腊琴,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李铮,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李静,198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2017、2019年增收未增利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03亿元、12.15亿元、13.89亿元、15.1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0亿元、9244.84万元、1.17亿元、1.14亿元。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21%、14.30%、8.82%,但2017年与2019年却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2017年净利润同比下滑8.00%,2019年净利润同比下滑2.20%。 

  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44亿元、14.52亿元、15.70亿元、17.01亿元。 

  

  

  经营现金流波动大 与净利润不匹配 

  2016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03.84万元、2.06亿元、1.02亿元、1.28亿元。 

  

  

  同力机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净利润不匹配。2018年,同力机械在净利润同比增长26.5%至1.17亿元的前提下,经营现金流从前一年的2亿元降至1亿元。2019年净利润虽下滑,经营现金流却有所上升。 

  对此,同力机械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程度,主要受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存货变动、长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财务费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亿元,较净利润高1.14亿元,主要原因系:(1)不锈钢市价不断上涨,公司以消耗库存为主,减少了对不锈钢的采购量,存货期末结存减少3912.62万元,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2017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395.05万元,相应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子公司江苏创力客户迅达公司货款付款周期缩短30天,应收账款余额相比期初下降明显;(3)2017年发生股份支付费用2244.12万元,相应调增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元,与净利润大致匹配。对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影响因素有:(1)2018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年初增加5561.51万元,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较年初减少2110.34万元,两者合计减少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7671.85万元;(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525.57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3)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金额2487.61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不减少经营性现金;(4)2018年公司存货以消耗库存为主,期末结存下降2125.86万元,相应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元,较净利润高1313.31万元。主要原因:(1)随着经营规模扩大,生产备货增加致使期末存货结存增加1079.09万元,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支出;(2)2019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相较期初增加1400.40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减少;(3)长期资产折旧(摊销)金额2518.25万元,为不付现金的支出,不减少经营性现金;(4)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168.12万元,不属于经营性现金支出。 

  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资产总额分别为9.40亿元、9.05亿元、10.16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6.10亿元、4.14亿元、4.10亿元。同期,流动资产分别为6.45亿元、6.12亿元、6.94亿元;流动负债分别为6.05亿元、4.10亿元、4.07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91%、45.73%、40.39%。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同力机械应收账款分别为2.68亿元、3.06亿元、3.21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6、4.59、4.58。应收票据分别为1101.13万元、1376.19万元、496.84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存货分别为1.91亿元、1.69亿元、1.80亿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4、6.24、7.02。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同力机械短期借款分别为1.70亿元、2.10亿元、1.99亿元。同期货币资金分别为9389.93万元、4709.62万元、9338.75万元,有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研发投入分别为3441.46万元、3904.20万元、4486.3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8%、10.02%和9.86%,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9.84%、30.13%和20.85%,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下降的风险。 

  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的毛利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其中电梯配套产品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平均达到85%以上,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66%、19.16%、18.8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 

  

  

  同力机械表示,公司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如下:①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行业调控趋严,电梯市场竞争激烈,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有所上升。②公司产品主要材料为不锈钢、碳钢等,由于供给侧改革推进,环保监管趋严,钢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及时储备了钢材,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但钢材价格上升依然挤压了发行人的毛利空间。③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模式,根据不同客户和市场行情预判,通常采用定期报价方式,非标类产品单独报价。公司会根据产品单位成本及市场竞争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于部分电梯部件产品调价周期较长,难以与材料价格波动同步。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电梯部件订单价格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有所下降。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51%、19.15%,18.82%,同期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4.08%、22.06%、22.92%。公司近3年综合毛利率均低于同期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收比重超八成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由前五大客户带来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76亿元、11.37亿元、12.65亿元,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27%、81.85%和83.70%。 

  

    报告期内,同力机械较为依赖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持续上升,且均占比超8成。 

  对此,同力机械解释称,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日立、三菱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70%的份额。依靠先进的技术研发和精益化生产制造实力,公司在扶梯和直梯制造领域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同全球领先的电梯主机厂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克虏伯和日立等世界知名电梯品牌。 

  但同力机械也表示,如果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引起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波动。 

  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逐年攀升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8.35亿元、10.14亿元和11.50亿元,其中主要为不锈钢、碳钢、结构件、包材等。 

  

  

  招股书称,为应对钢价上涨,2016年末公司储备了较多不锈钢。2017年三季度主要不锈钢品种市场行情开始企稳,公司减少不锈钢储备量,2017年不锈钢采购金额较少;2019年,由于电梯金属材料和扶梯部件业务增长较快,对不锈钢需求量较大,不锈钢采购金额占比有所上升。2019年碳钢价格下降、储备回落导致采购金额下降,当年碳钢采购金额占比下降。 

  2017年至2019年,同力机械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43亿元、4.95亿元、5.96亿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10%、48.79%、51.86%。 

  公司采购主要来源于大型钢铁企业,如太钢集团、上海宝钢、马钢股份、上海钢银、青拓不锈钢等。报告期各期,同力机械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逐年攀升。

  

  董事长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披露 

  据中国企业报经鉴报道,同力机械法定代表人李国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被起诉。在判决生效后,由于未执行判决,在2018年5月18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8月1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国平、贺明信拘留、罚款决定。 

  

  

  招股说明书披露,李国平为同力机械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于上述纠纷案中的李国平,是否就是同力机械董事长李国平?若属实,同力机械对董事长被拘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为何只字未提?其高管资质是否存在瑕疵?同力机械并未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复。 

  三名股东“突击”入股 

  同力机械拟冲击上交所主板。2019年2月同力机械辅导备案登记受理,2019年9月同力机械招股书预披露。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辅导备案两个月前,IPO申报前一年内,同力机械于2018年12月新引进了三名股东,分别为宜安投资、孟林华以及曦华投资。其中,宜安投资以2084.6万元认购同力机械280万股(持股比例2.22%),孟林华以1228.43万元认购165万股(持股比例1.31%),曦华投资以1153.98万元认购155万股(持股比例1.23%)。 

  资料显示,宜安投资第一股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装建设),持股44%;曦华投资第一股东为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明投资),持股49.5%。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两名机构股东身份不同,同力机械最新引进的股东孟林华为境内自然人。 

  “对IPO前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引入的新股东,监管层主要考察申报前一年新引入的股东。”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表示,由于企业在IPO审核期间原则上不能实施股权融资,因而存在申报之前进行最后一轮增资扩股储备运营资金的情况。该券商人士进而表示,一些公司IPO申报前增资扩股引入股东,虽然能够充实公司的资本实力,但也不排除涉嫌利益输送的可能,因而会受到监管层重点关注。 

  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同力机械IPO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问询,要求同力机械说明申报前一年引入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 

  收购关联公司价格公允性引关注 

  IPO前夕,同力机械于2017年对实控人旗下4家公司进行了重组。对此,同力机械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为整合发行人业务、管理等资源,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重组。 

  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重庆华创在被同力机械收购前,均由同力机械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家族(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控制,李国平家族为交易双方的同一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7年7月,同力机械向李国平、李腊琴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创力100%股权,交易对价3621.32万元。 

  2017年7月,同力机械向李国平、李腊琴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华力100%股权,交易对价3025.21万元。 

  2017年8月,同力机械向李国平收购其持有重庆华创100%的股权,交易对价3029.43万元。 

  2017年9月,同力机械向李国平收购其持有鹤山协力100%的股权,交易对价612.76万元。 

  而截至2016年末,江苏创力的净资产为9204.18万元;江苏华力的净资产为6976.69万元;重庆华创的净资产为3294.26万元;鹤山协力的净资产为2257.5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同力机械收购上述四家子公司的价格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价值。 

  据财联社报道,虽然实控人折价向同力机械转让了旗下4家公司股权,但上述4家公司在变更股东前曾进行过大手笔分红。招股书显示,4家公司在合并前对原股东分配利润共计约1.22亿元,计入2017年年度。 

  交易价格与净资产值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同力机械上述资产收购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怎样,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也对公司收购价格的公允性等予以了关注,要求同力机械补充列表披露所收购股权在收购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评估值(如有)及增值率、增值原因,收购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在最新的招股书中,同力机械介绍称,4家子公司收购价格以各被收购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未分配利润后的净资产作为参照依据(被收购公司2016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原股东)。此外,同力机械进一步表示,本次收购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也未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公允价值。虽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不过,同力机械在招股书中表示,“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2018、2019年收购公司贡献超八成营收 

  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同力机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净利润分别为0.92亿元、1.17亿元以及1.14亿元。同期,同力机械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1亿元、0.43亿元、0.32亿元。不难看出,同力机械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报表净利润存在一定差距。 

  以2019年数据来看,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4家子公司实现的营收分别为34403.52万元、61736.18万元、26725.67万元、9914.19万元,合计营收占同力机械营收(15.12亿元)的比重达到87.83%。同期,上述4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978.81万元、1647.07万元、3348.94万元、674.37万元,合计净利润为8649.19万元,占同力机械2019年净利润的比重达到75.61%。 

  而2018年,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和重庆华创4家子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5.35亿元、8618.91万元和2.2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96.08万元、1127.98万元、425.96万元和3038.16万元。 

  以此计算,这4家公司2018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1.81亿元,实现净利润7688.18万元,在同期同力机械合并报表的营收和归母净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85.03%和65.71%。 

  江苏创力、江苏华力、鹤山协力及重庆华创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占重组前公司相应科目的比重列示如下: 

  

  

  大手笔分红且有“闲钱”买理财 

  同力机械一方面欲上市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却大手笔分红、且有“闲钱”购买理财产品。 

  招股书显示,同力机械本次拟募集资金7.83亿元,其中,5.70亿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7300.00万元用于“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7年,同力机械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为9244.84万元,现金分红却高达1.22亿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132.35%。 

  

  

  同时,2017年和2018年,同力机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3642.00万元和33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涉6起违规事件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同力机械及其子公司发生6起违规事件,其中涉及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2017年6月6日,因同力有限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同力有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丹住建罚字(2017)第077-A17号),责令同力有限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处以11万元的处罚。 

  2016年11月28日,因子公司江苏华力于开发区嘉荟新城社区通港路北侧存在占地建设情况,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江苏华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丹国土资罚定第10043号),责令江苏华力退还占用土地并处以6.93万元的处罚。 

  因2017年江苏华力二车间不锈钢油磨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18年4月18日,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丹)安监罚(2018)大队010号),对江苏华力处以23万元罚款。 

  2017年3月9日,因子公司江苏创力未按规定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验,丹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出“丹交运罚字(2017)000121号”行政处罚,对江苏创力处以1000元处罚。 

  2016年9月19日,子公司重庆华创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重庆市合川区公安消防支队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公(消)行罚决字(2016)0100号),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并处以5万元的处罚。 

  2016年11月15日,因重庆华创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重庆市合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川)质监罚字(2016)80号),责令重庆华创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以3万元的处罚。 

  2名实控人向外出借千万资金产生诉讼 

  同力机械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李腊琴、李铮、李静。据招股书披露,李腊琴、李铮均因向外出借资金而产生诉讼。 

  2014年7月18日,李腊琴以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为被告,诉称:2013年3月4日,马云燕与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其借款1500万元,借期自2013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4日,约定月利率为2%,截止2014年7月4日,产生利息480万元;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现还款期限已过,请求:(1)判令被告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支付利息480万元(暂算至2014年7月4日),律师费56.38万元,合计2036.38万元,并按月息2%计算自2014年7月5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2015年1月6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镇民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1)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支付利息353.4246万元(自2013年5月1日暂算至2014年7月4日),自2014年7月5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的利息,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20%计算;(2)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马云燕、丹阳市盛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3.5685万元。 

  因上述三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腊琴多次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为便于执行,转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但因在执行程序中,相关人民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执行程序,相关执行程序终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2016年6月13日,李铮以汤锁仙、顾阿英、安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铮诉称:2013年10月,李铮(实际系李国平的资金)向汤锁仙、顾阿英出借220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至2014年10月20日止。2015年8月31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汤锁仙、顾阿英在2016年2月8日签归还未偿还借款2100万元中的600万元,并由安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因被告未全部偿还借款,请求:(1)被告汤锁仙、顾阿英归还借款本金2,0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借款利息;(2)被告安徽凯特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汤锁仙以虚构借款用途、掩盖资金实际走向的方式向原告借款,可能涉嫌诈骗,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且公安机关已受理,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2018年12月3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出具(2016)苏1181民初89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件仍由公安机关受理中。 

  2017年近六成员工未缴纳公积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同力机械员工人数为1393人。 

  

  

  从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来看,七成以上为中专(或高中)及以下。 

  

  

  报告期各期末,同力机械员工总数分别为1243人、1318人、1393人,社保未缴纳人数分别为142人、119人、83人,占比分别为11.42%、9.02%、5.96%;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分别为727人、459人、137人,占比分别为58.49%、34.83%、9.83%。 

  

  

  同力机械表示,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已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未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为新入职或试用期员工,公司正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部分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账户异常无法全部缴纳系该部分员工因其入职发行人前社会保险账户存在欠缴金额较大,需其补缴后才能为该部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员工已有住房,不愿意承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选择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鹤山协力2017年度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系鹤山协力未及时开立公积金账户。 

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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